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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来承担抢救伤员的费用
释义
    重大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抢救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通常会承担这些费用,但如果保险公司免除责任,则由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赔付,然后向责任人追偿。如果伤者索赔,且事故符合特定情形,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支付救助费用,并有权要求赔偿。此外,国家还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于一些特定情形,救
    法律分析
    在重大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抢救费用由谁承担呢?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保险公司免除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赔付,然后向责任人追偿。有《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支付救助费用,并有权要求赔偿:向肇事者索赔: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
    (2)驾驶人受伤(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支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救助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不参加机动车事故责任保险或者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第二十五条救助资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依法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经营者处以罚款规定;(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四)救助基金的孳息;(五)其他基金。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但是,保险公司需要支付或者垫付伤员抢救费用的,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事故类型,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对于交通事故中的抢救费用承担有一定的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时,保险公司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抢救费用的负担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但抢救人的费用除外。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对抢救费用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抢救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需要与抢救人达成协议,明确抢救费用的数额和用途。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保留好抢救费用清单等证据,以便在理赔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交相关资料。
    总之,保险公司处理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与抢救人达成协议,确保抢救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及时理赔。
    结语
    在重大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抢救费用由谁承担呢?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先行赔付救助费用,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要求赔偿。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或者驾驶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如果救助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或者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不参加机动车事故责任保险或者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此,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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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