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责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三责险不负责赔偿范围 |
释义 | 一、三责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车辆在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二)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四)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五)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 (六)保险车辆拖带其他未保险车辆(含挂车)或被其他未保险车辆拖带; (七)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八)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或无有效的合格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4、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车辆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5、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6、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7、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8、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九)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十一)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十二)除本保险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二、三责险不负责赔偿范围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及各种辐射引起的任何补偿和赔偿; (四)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