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于行政法律行为有哪些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关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 4、终局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民事调解行为和民事仲裁行为; 7、行政指导行为; 8、重复处理行为; 9、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确认违法,但不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但撤销或者变更该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三)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令履行没有意义的; (四)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变更内容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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