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搜身侵犯哪些基本权利?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是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法律所确认的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的身体、人格相联系的权利,如公民的姓名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随意搜查他人身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法律分析 随意搜查他人身,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法律所确认的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的身体、人格相联系的权利,它随着权利主体的存在而存在,并随权利主体的消亡而消亡,如公民的姓名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拓展延伸 搜身侵犯哪些权利? 搜身是指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对方人身进行检查或搜查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人身自由权和尊严权等权利。 首先,搜身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未经同意的搜身行为会使被搜查者感到不适和恐慌,可能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此外,搜身行为还可能导致被搜查者的个人信息泄露,进而侵犯其隐私权。 其次,搜身侵犯了对方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自由行动和表达自由等。搜身行为限制了被搜查者的自由,侵犯了其人身自由权。 最后,搜身侵犯了对方的尊严权。搜身行为会对被搜查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使其感到被侵犯和羞辱,从而侵犯了其尊严权。 因此,搜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者非法搜查他人住所、场所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结语 随意搜查他人身,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法律所确认的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的身体、人格相联系的权利,它随着权利主体的存在而存在,并随权利主体的消亡而消亡,如公民的姓名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因此,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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