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属对患者死因存怀疑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患者家属认为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可先与院方沟通,如院方对自己的过错予以认可,双方可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如果院方不认可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患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选择专业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过错对患者死亡的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程度进行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 死者死因不明确或者死者亲属对死者死因有异议的,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具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 就医疗事故争议,死者亲属可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也可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但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的,但现实中既然已经发生了,当事人就应该积极去处理,以免给自己造成更多的损害。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述几种方式进行处理。但要是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则一定要了解清楚是否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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