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先后顺序 |
释义 | 继承权的先后顺序是,具体如下: 1、法定继承权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法定继承权的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4、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般情况下,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以下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例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关于亲属关系证明。如果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或者放弃表示的,则会当作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