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买房新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属于认房又认货的政策,是需要看名下是否有无房,还需要看全国范围内个人的住房贷款记录。如果说在本地没有住房,就需要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不是属于首套房就需要按照第二套房子办理,如果有两套房子以上的那么就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 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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