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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子发票当月怎么作废
释义
    电子发票作废一般需要在开具当月内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税务局网站或者电子发票平台,进入电子发票管理系统;
    2、找到需要作废的电子发票,点击“作废”按钮;
    3、在弹出的作废申请页面中填写作废原因和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4、等待税务机关的审核和处理,一般在1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
    5、如果作废成功,电子发票的状态将变为“作废”,作废原因和作废时间将在电子发票的备注栏中显示。
    电子发票作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电子发票开具日期为当月,即只有当月开具的电子发票可以在当月进行作废操作;
    2、电子发票未被认证或者已经被认证但是认证后未被使用;
    3、电子发票未被纳入税务机关的稽查、审计或者其他税务调查工作中;
    4、电子发票未被注销或者冲红;
    5、电子发票未被其他方式作废。
    综上所述,企业在进行电子发票作废操作时,应当认真核对发票信息和作废原因,确保作废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同时,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或者程序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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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0: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