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失业保险费累计缴满一年,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相关,为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