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二十多年后离婚,是否算作离婚? |
释义 | 夫妻分居20多年,只有办理离婚手续并拿到离婚证才算离婚。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可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一方不同意,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 夫妻分居20多年,不算离婚。只有办理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后才算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拓展延伸 夫妻二十多年后离婚,对家庭关系的长期影响如何? 夫妻二十多年后离婚,对家庭关系的长期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离婚可能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和亲密关系的破裂。长期共同生活的结束可能会带来失望、伤心和痛苦,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和互动。其次,离婚可能对子女产生深远的影响。他们可能面临父母分离后的心理压力、适应困难和情感失衡。此外,离婚还可能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包括财产分割、财务支出增加等。长期来看,离婚可能改变家庭成员的生活方式、社交圈子和家庭动态。因此,夫妻二十多年后的离婚对家庭关系的长期影响是复杂而深远的。 结语 夫妻二十多年后离婚,对家庭关系的长期影响是多方面的。离婚可能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破裂,子女可能面临心理压力和适应困难。此外,离婚还会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改变家庭成员的生活方式和社交圈子。夫妻二十多年后的离婚对家庭关系的长期影响是复杂而深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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