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开5年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开5年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