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确认异议书范本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执行(200x)法民一终字第xxxxx号一案,现提出执行异议: 1、请求本案暂缓执行; 2、请求将清算中错误执行的款项返还XX公司(该公司为申请人设在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诉讼过程中的保证人)。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完全有权提出执行异议。 二、本案已通过再审程序立案审查,且与申请执行人存在未决诉讼,应当暂缓执行。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XX中院执行行为不当,我们请求贵院准予申请人所请,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xxxx年x月xx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债权有异议,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1条和第58条的规定予以受理,但人民法院对异议债权已经作出裁决的除外。 债权人就争议债权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该债权人变更其诉讼请求为确认债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