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债权人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一、破产清算原因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破产清算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房产公司能申请破产吗 房产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法律规定,当房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房产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吗 股东不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后,可以申请破产的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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