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男方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由其指定的遗产继承人进行继承。若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离婚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法律上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男方去世,前妻不具备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权利,无权参与前夫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