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诱惑侦查的必要性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在犯罪手段不断进化、隐蔽且难以侦破的情况下,如何有效打击犯罪。文章指出,由于一些重大犯罪行为没有明显的受害者,传统的侦查手法很难将其侦破,因此,诱惑侦查的作用正在进一步扩大。同时,文章也提到了侦破特殊案件的需要,随着犯罪行为日趋多样化、隐蔽化、组织化和智能化,需要允许侦查机关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主动型侦查”,即诱惑侦查,以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最后,文章呼吁对诱惑侦查的限制要适度,不能影 法律分析 由于当前犯罪手段不断进化,犯罪手法越来越隐蔽,公安机关搜集证据也变得越来越困难。尤其是对于一些重大犯罪行为,例如贩毒、行贿、组织卖淫、伪造货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由于没有明显的受害者,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更大,传统的侦查手法很难将其侦破。因此,诱惑侦查的作用正在进一步扩大。 (1)是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总的治安形势较好,但是,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有所抬头,有组织犯罪有所增加,抢劫、毒品犯罪、贿赂犯罪等大案要案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威胁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黑恶势力,有必要采用一些特殊侦查手段对那些难以查证、难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从而有效地遏制这些犯罪的猖獗势头,维护社会稳定。 (2)是侦破特殊案件的需要 随着犯罪行为日趋多样化、隐蔽化、组织化和智能化,特别是没有明显被害人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制造和贩卖毒品、诈骗、网络犯罪等犯罪的增多,靠被害人和其他人的控告、举报后进行现场勘察、搜查等传统“被动型侦查”方法已经不可能达到侦破案件,捕获嫌疑人的目的。因此,允许侦查机关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主动型侦查”,即诱惑侦查,实属必要。 (3)从我国的刑侦技术看,还远未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侦查手段还比较落后 如果对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式限制太多、太严,只允许进行“被动型侦查”,不允许进行“主动型侦查”,势必影响打击犯罪的力度,影响对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利益的保护。同时对诱惑侦查的限制,除了对诱惑侦查的适用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限制外,还必须通过制裁实施违法诱惑侦查的有关人员,对违法诱惑侦查所获取的证据加以排除,对违法诱惑侦查的案件不予起诉、不予定罪等办法进行限制。 拓展延伸 标题:['2. 侦破特殊案件的需要:诱惑侦查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殊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到复杂的背景和利益关系,对于普通侦查手段往往难以取得关键证据。这时候,就需要采取特殊手段,诱惑侦查就是其中一种常用的方式。 诱惑侦查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利用某些非正常的手段,以达到让犯罪嫌疑人主动供认或者让证据自己暴露的目的。这种侦查手段并不仅限于刑事案件,在社会管理、商业调查等领域中,也常常会用到诱惑侦查。 诱惑侦查的意义在于,它可以有效解决一些其他侦查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一些非正常的手段,侦查人员可以让犯罪嫌疑人逐渐放松警惕,从而更容易地获取到关键信息。此外,在涉及到复杂背景和利益关系的案件中,通过诱惑侦查,侦查人员可以更好地发现案件背后的真相,使得案件得以得以完全侦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诱惑侦查时,侦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侦查手段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由于诱惑侦查往往涉及到非正常的手段,因此,在使用时侦查人员需要注意自我保护,避免受到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诱惑侦查是一种有效的侦查手段,可以用于解决一些其他侦查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但是,在使用时侦查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侦查手段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刑法\t第三条\t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5-14)\t第十八条\t本解释所称“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灾害。 刑法\t第十五条\t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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