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伤事故中骨折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释义
    工伤事故中,骨折没有评上伤残的原因是骨折情况未达到评级标准,工伤评级主要依据是工伤鉴定,若证明存在功能障碍或残疾才会评级。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通过复查程序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丧失待遇条件、拒绝劳动能力鉴定和拒绝治疗。骨折未评级对个人有好处,身体不受影响且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
    法律分析
    一、工伤事故中为什么骨折没评上伤残?
    没有评上级是因为骨折情况没有达到评级的标准。
    虽然,一般来说骨折都能评定伤残等级,但是骨折并不是工伤评级的主要依据。工伤评级是有规定的标准的,是否能进行评级,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若进行工伤鉴定后,证明其确实存在功能障碍或者残疾,才会评级。
    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1、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也就是第一次鉴定申报的材料),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三、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事实上骨折本来也就分成轻微骨折和重度骨折,轻微的骨折在恢复一两个月左右,身体根本就不受任何的影响,而且没有评上骨折只不过是不能享受伤残补助金了而已,从身体上来说对员工个人是有好处的,身体不受影响用人单位也不能随便辞退。
    结语
    工伤事故中骨折未评上伤残等级可能是因为骨折情况未达到评级标准。工伤评级需要进行鉴定,只有证明存在功能障碍或残疾才会评级。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可通过复查程序申请再次鉴定,以确保公正合理。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或再次鉴定。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包括丧失享受条件、拒绝劳动能力鉴定或治疗。骨折对员工个人身体影响较小,但也有利于保障其权益,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2: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