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二、注销国家税务登记。三、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四、连续三次登报声明公司注销事宜,以通告相关单位清算往来款项。五、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进行资产分配清算,编制清算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六、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七、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算审计报告、国地税的同意注销通知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