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删除婚姻登记记录?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否则将无法完成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完成登记后,婚姻关系即确立。此外,《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四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在办理完一对结婚登记后,需要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确保不会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或损毁的情况。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四条规定,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结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 拓展延伸 想删除婚姻登记记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结婚的,可以随时请求离婚;未结婚的,未超过法定婚龄的,可以随时请求离婚;一方或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随时请求离婚。因此,当事人若想删除婚姻登记记录,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符合法定婚龄:未超过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如未办理结婚登记,则可以随时请求离婚。而一旦办理了结婚登记,则需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如感情确已破裂等,才能申请离婚。 2.没有结婚登记记录:若当事人之间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则可以随时请求离婚。而若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后来未办理离婚手续,则需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才能申请离婚。 3.没有恶意:当事人删除婚姻登记记录时,需确保没有恶意。例如,是出于某种非法目的,或者是为了掩盖某种违法行为等。若存在恶意,则相关部门不予承认,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总之,当事人若想删除婚姻登记记录,需确保符合法定婚龄、没有结婚登记记录或恶意。同时,若涉及离婚,也需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 结语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否则将无法完成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完成登记后,婚姻关系即确立。因此,为了确保登记的准确无误,婚姻登记员在办理完一对结婚登记后,应当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以确保原始材料不被丢失或损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四条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结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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