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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土地价款的抵扣问题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首先,要明确的是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时,土地价款才能在销售额前扣除。如果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适用一般计税的情况,是否可以减去土地价款呢?能减去土地价款的情形只针对“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第二条规定:“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因此,单纯转让土地,适用于一般计税情况的,不能减去土地价款。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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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