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
释义 |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写明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甲方租房给乙方的合同该怎么写 甲方租房给乙方的合同的内容如下,甲方租房给乙方的合同应写明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根据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供个人居住用途,不得招揽他人。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需要在租赁期满前20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如乙方租赁期满前退租,则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作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二、解除租房合同证明怎么写 解除租房合同证明应写明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条件和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一并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现定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商铺出租合同 商铺出租合同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的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交付方式; 5、房屋状况及修缮责任; 6、有关转租的一些约定; 7、合同变更、解除的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一些其他条款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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