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证据三性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民事证据三性原则是: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该证据要符合形式上的要件;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 一、裁判证据的属性相关内容 1、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2、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指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它是由 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 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3、证据的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