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最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每人1030元/月。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独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农村居民应提供土地承包经营证明; 3、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家庭存款账户的流水单; 4、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应提供户籍地街镇以上人社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失业人员应提供人社部门发给的失业证明; 5、患病的,提供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记录等材料; 6、其他特殊证明材料。 申请低保的条件: 1、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以及申请人如果申请农村低保的,要具有农村户口; 3、如果申请城镇低保的,要具有城镇户口等。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