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保险费是使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保单现金价值被视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被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然而,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续交婚前购买的保险费,那么续交部分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在婚姻期间,男女双方未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也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分析 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婚前购买的保险,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续交保险费的话,那么续交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没有在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拓展延伸 婚姻解除后,如何处理婚前购买的保险? 婚姻解除后,处理婚前购买的保险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首先,应仔细查阅保险合同,确定保险是否具有现金价值或可转让性。如果有现金价值,可以协商将其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或转让给一方。如果保险不具备现金价值或不可转让,可以考虑将保险权益分配给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例如子女或其他亲属。另外,也可以与离婚协议中约定保险的处理方式,包括继续支付保费或终止保险合同等。最重要的是,在处理婚前购买的保险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婚姻解除后,处理婚前购买的保险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查阅合同,确定现金价值或转让性,可协商分割或转让给一方。若无现金价值或不可转让,可分配给受益人,如子女。离婚协议中可约定保险处理方式,如继续支付保费或终止合同。处理婚前保险需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公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