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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财产离婚后女方能得到吗
释义
    婚前财产离婚后女方不能得到。就房屋所有权而言,婚前个人财产属于男方,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夫妻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为丈夫或妻子所有的财产;一方生活用品;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一、民法典婚后房子被拆迁所得收益媳妇有份吗?
    房子被拆迁所得收益媳妇不一定有份。1、如果动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2、若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
    5、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6、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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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