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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释义
    在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需要考虑劳动关系的有偿性、组织性和从属性三个本质特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
    法律分析
    一、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从劳动关系的有偿性、组织性和从属性三个本质特征出发,并结合不同平台及不同运营模式的实际用工特点,对案件全部事实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虽然存在劳动关系,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平台和运营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同意合同中的备注条款,在没有法定无效原因的情况下,应当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以来,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无效。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主播和机构遇到纠纷怎么办
    主播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拓展延伸
    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网络主播作为劳动者,与直播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当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定要求,即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那么该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劳动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该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任何形式对劳动者进行限制。如果直播公司对网络主播进行限制,例如限制网络主播的人身自由或者对网络主播进行其他形式的限制,那么这些行为是违法的。
    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劳动合同符合法定要求,并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那么该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劳动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该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同时,直播公司不得对网络主播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否则这些行为是违法的。
    结语
    在网络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的关系中,存在劳动关系,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平台和运营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考虑有偿性、组织性和从属性三个本质特征,并结合实际用工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同意合同中的备注条款,没有法定无效原因的情况下应当合法有效。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参加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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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