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以下条件:应该具有与经营范围相匹配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并对面积有具体要求;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与经营产品相关专业的在岗人员;应当具有与经营产品相关的拥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应该拥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法律客观: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