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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提取有记录吗?
释义
    法律分析:
    非上海户籍的朋友如果离开上海,并且以后不打算到上海工作,可以提取公积金,通过封存公积金账户,并且可以提取自己的部分以及公司缴纳的部分。(一)从单位辞职后,向单位索取退工单,并且有盖章。退工单的目的是证明你已经从上海的单位辞职,这个退工单不是手写的随便一张纸,应该是打印版,并且有公司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表示自己已经不在上海工作。(二)置办好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提取证明是提取公积金的必备材料之一,这个证明你可以到上海的任意一个公积金提取建设银行点索要一张,无涂改填写后,到原来工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即可完毕。(三)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提取认证上海的建设银行点。去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号,且最好携带社保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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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21: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