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取出社保卡中的失业资金? |
释义 | 社保卡里的失业金不能随意取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包括缴费满一年、非自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累计缴费时间不同而有所不同,最长不超过24个月。被辞退后,失业人员需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包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指定银行或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只有满足法定条件的人才能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法律分析 一、本人社保卡里的失业金钱可以取出来吗? 社保卡里的失业金是不能随便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被用人单位辞退后失业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1、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所在的市属以上企业(除中央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市失业保险处备案;区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所属区县失业保险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人档案材料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上述材料证明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发给《失业证》,并在《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已有《失业证》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仅在原《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以后,失业人员凭《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由受理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向市或区县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出具单位证明,失业人员凭单位证明到指定银行或经办机构领取,并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在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只有满足法定条件才能享受相关的社保待遇,在劳动关系中,缴纳社保不够一年或者正常情况下本人主动离职的,都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卡里的失业金不能随意取出。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如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此外,被用人单位辞退后,失业人员需要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机构领取。在劳动关系中,只有满足法定条件的人员才能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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