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要准备些什么? |
释义 | 申请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本等子女情况的证明;两份起诉状,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其他证据材料,如房产证、行驶证、银行存款、股票、债权债务证明等。 法律分析 (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4)起诉状两份,内容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5)其他证据材料,如房产证、行驶证、银行存款、股票、债权债务证明等。 拓展延伸 在离婚起诉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和证据。首先,您需要准备离婚起诉书,其中包括双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离婚事由等。此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中,您还需要准备相关财产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车辆证书、银行存款证明等。此外,如果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协议等。至于证据方面,您可以准备通信记录、照片、视频、银行对账单等,以证明婚姻关系破裂或存在不可弥合的矛盾。请注意,具体的准备文件和证据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尽的指导。 结语 离婚起诉需要准备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子女情况证明、起诉状两份以及其他证据材料。起诉书应包括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此外,还需提供相关财产证明文件和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协议等。通信记录、照片、视频、银行对账单等可作为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具体准备文件和证据需根据个案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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