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写好离婚起诉书,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被告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 5.开庭前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后双方决定不离婚则不进行开庭审理。调解无效开庭审理。 6.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