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胎是否能被遗传? |
释义 | 胎儿出生死体不能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只有胎儿生下来有生命体征才能继承遗产。 法律分析 胎儿出生死体的就不能继承遗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继承权只能针对活着的人,所以,胎儿生下来就是死体的,给胎儿保留的这部分遗产不能由胎儿的父母在继承,如果胎儿生下来有生命体征,是因为其他各种因素才去世的,只要胎儿生下来有生命体征就可以继承遗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胎儿出生时若为死体,则不能继承遗产。然而,胎儿的继承份额仍然应当保留,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的继承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遗产分割时,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继承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分配遗产,照顾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并给予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适当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财产权益第五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