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执行完毕还能申请再审吗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分析 执行裁定能申请再审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拓展延伸 民事案件再审申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再审范围仅限于对原判决、裁定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适用确有错误的案件。此外,再审案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申请再审事由的审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资格的审查、提交再审申请书和再审申请书副本、提交相关证据、申诉、抗诉材料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因此,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且符合法定程序,才能获得再审的支持。 结语 申请再审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对于执行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来维护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及时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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