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搭桥”疾病是否需要提供详细的病史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保险公司有权在理赔时要求投保人提供病史等相关资料,但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或侵犯投保人的个人信息权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 3.《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综上所述,重疾险中的“搭桥”疾病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投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病史资料。但保险公司在要求提供资料时,也需要遵守保护投保人个人信息的规定。如果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险公司无法确定保险责任,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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