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在购买重疾险之后被诊断为 '搭桥',是否会因为既往病史而被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赔付标准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未提及既往病史或者明确规定赔付范围不包括既往病史相关疾病,被诊断为搭桥后不应被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免除和限制保险人责任等内容应当明确、准确、清楚。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核定保险费率时,合理确定保险费率计算要素和科学核算保险费率。 3.《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和情况,说明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计算方法和费率标准等有关事项。 4.《保险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不得对未约定或者约定了但未发生的保险事故免除赔偿责任或者限制赔偿。 5.《保险合同法》第三十四条: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不得违反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重疾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既往病史相关疾病的赔付范围,被诊断为搭桥后应当按合同约定获得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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