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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去医院住院需要开转诊吗?
释义
    一、去医院住院需要开转诊吗?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二、住院转诊手续怎么办理
    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1.所患病种属于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2.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3.属于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手续: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转诊院手续:1.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2.由主诊医生填写一式两联的《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3.由转出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交医务办或医疗保险办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后,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核准的疾病,可以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属于市社保机构核准的疾病,经核准后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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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