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合同押金怎么退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标准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且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违反租赁合同赔偿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降低或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额来确定。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 法律分析 根据原内容,我们可以将“出租房合同押金”替换为“押金”,将“怎么退”替换为“的退回方式”。因此,改写后的内容为:“根据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履行义务后,押金将会退还。”或者出租人违约的,承租人也可以要求出租人退回押金。但是承租人违约的,则押金不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满足了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即成立,如果合同成立条件上没有这种要求,则其不是合同成立的条件。 三、违反租赁合同赔偿多少 违反租赁合同赔偿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降低。如果过低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额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押金。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从租赁物中提取押金。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应当将押金自租赁物返还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给出租人。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可以预先提取或者返还押金,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决定预先提取或者返还押金。因此,民法典中押金退还方式包括:当事人可以约定从租赁物中提取押金;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应当将押金自租赁物返还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给出租人;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决定预先提取或者返还押金。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我们可以得知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标准和内容合法,合同双方互为有偿,且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违反租赁合同赔偿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但如果超过百分之三十,当事人可以请求降低,或者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额来确定。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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