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试用期不交社保合同
释义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主观:
    


    交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单位不交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者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2: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