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侵犯肖像权已经构成违法,是可以报警的。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肖像权是公民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具体来说,肖像权就是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利及禁止他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肖像的权利。,肖像,是指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再现出来的自然人的形象,肖像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以及肖像的使用权等。,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在其商业广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说明其化妆品能使皮肤白嫩的功能,就属于营利型非法使用。,二进制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本人)的同意,为鉴赏或纪念目的而拥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权人只同意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当的使用在产品的包装上。,(二)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三)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为也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一)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二)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三)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法律客观: 如果被侵犯肖像权能否报警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