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期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 证人 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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