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一、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什么?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