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承诺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进行担保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来进行,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口头担保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口头担保都是不成立的,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法院会对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事实确实属实,也可以被认定为口头担保有效,依然需要双方履行职责。 一、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是什么?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说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也就是说,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担保人又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保证人,因此担保人又包括保证人。通常情况下,担保人和保证人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债务人不能够履行债务时通常就是由保证人按照约定进行履行,而担保人不光包括保证人,还包括抵押人,留置人等。 二、口头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口头保证可以视为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一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公民之间的口头保证。 二是保证人已履行保证债务且对方已接受,保证人的履行行为足以证明保证合同的存在。故此时口头保证合同应有效。 三、口头担保有法律责任? 口头担保没有法律效力的。担保是对债务的担保,担保分为质押、抵押、保证等多种方式。一般来说,法律行为最好签订民事合同,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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