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应当返还财产或进行追认。对于主体不适格导致的无效合同,在经过法定代理人或权利人追认后,合同可以重新生效。涉及财产的合同,应当返还财产。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可以适当折价进行补偿。对于涉及货物的财产,在标的物损失或者价值降低时,可以在返还货物的同时进行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