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中的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障措施,其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保证金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在涉外合同中,保证金一般是由买方在签订合同时交付给卖方作为一种保证,确保买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依法扣除保证金进行赔偿。 第二,保证金的数额应当合理。涉外合同中的保证金数额应当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并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20%。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到大额合同或高风险合同,保证金数额可以适当增加。 第三,保证金应当在约定期限内退还。当买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卖方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买方。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退还保证金,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并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作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保证。保证金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数额,并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二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六十一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金,作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保证。保证金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数额,并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二十%。保证金的数额应当合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六条:仲裁庭对保证金的处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和实际情况,在裁决书中作出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