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深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入深户办理流程: 1、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 2、提交申报后等待公示(一般每月公示两批名单); 3、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打印指标清单(审查表盖章)材料; 4、审查表盖章后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包括:征信报告、体验报告、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等); 5、材料提交市局后20个工作日出积分入户调令(入户信息卡); 6、深圳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7、寄资料回户籍地销户,办理迁移证; 8、返回深圳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当天出户口本; 9、20工作日到派出所取深圳市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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