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生前过户和死后过户的区别 |
释义 | 房子生前过户与死后继承的区别主要在办理流程和费用上。生前过户简单,到房管局办理即可,而死后继承需要办理死亡证明、继承公证等手续。费用方面,生前过户有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费用不同,死后继承也需要纳税。法定继承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可根据特殊情况进行特殊处理,如给予生活困难者多分、给予尽主要扶养义务者多分等。对于非法定继承人,可以适当分配遗产给其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 法律分析 一、房子生前过户与死后继承有哪些区别? 1、办理流程不同 生前办理房产过户,流程非常的简单,只要父母双方和子女带上证明身份的身份证件、房产证以及签署好过户合同,到房管局就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而死后继承,需要先办理好父母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等相关的证件,然后要到公证局办理继承公证,最后再拿上相关的资料到房管局过户,手续流程非常的麻烦。 2、费用不同 不论是生前过户,还是死后继承都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并且,生前过户有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不管选哪种,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不过两种方式的缴费金额不同,死后继承也需要纳税。大家可以到当地的相关机构咨询一下两种方式的缴费标准,对比计算,选择最划算的一种方式。 二、法定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1)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2)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3)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结语 房屋的生前过户和死后继承在办理流程和费用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生前过户简单便捷,而死后继承需要办理多个证件并经历繁琐的手续。此外,法定继承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分遗产,但也考虑特殊情形,如困难生活和扶养义务等。对于继承人以外的依赖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适当分配遗产给他们。在办理房屋过户和继承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机构,选择最合适和划算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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