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诫罚形式主要包括警告和通报批评两种。 1、警告。即行政主体对违法者实施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谴责和告诫。警告必须向违法者本人宣布并送交。警告具有教育性质和制裁性质。 2、通报批评。即行政主体以公开、公布的方式,使被处罚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既制裁、教育违法者,又可以广泛地教育他人的一种行政处罚形式。一般而言,通报批评只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适用于自然人;以被处罚人的荣誉或信誉作为处罚的内容;通常通过报刊或政府文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布、影响比较大;通报批评往往单独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关闭、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