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交警查到之后,会按交通安全法进行罚款和拘留的。交了罚款和拘留之后,才可以去取车回来的。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