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斑马线上礼让行人的标准是当机动车前方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或正准备踏上斑马线时,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若行人已通过前方斑马线,车辆可以通过斑马线。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