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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母公司上市全资子公司算上市公司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算。母公司上市子公司不算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若没有经过证监会审批上市,未在深交所或上交所挂牌交易,不算上市公司,算上市公司也就是母公司的关联方。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是被控股或被控制经营管理的关系,也就是它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份由母公司持有和控制。
    一、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分别有哪些意思
    借壳上市则一般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
    买壳上市是非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通过协议方式或二级市场收购方式,获得壳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对壳公司的人员、资产、债务实行重组,向壳公司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与业务,实现自身资产与业务的间接上市。
    二、集团公司的标准是什么
    集团公司的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基于母子关系的垂直组织体系,集团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法人产权制度的形式组成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和几个子公司组成,母公司是集团公司本身,包括几家子公司和相关企业;
    3、从内部组织关系来看,母公司以股权产权为纽带,垂直向下控制下属企业,包括拥有全部产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一半以上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持有一定比例的参股关联企业;
    4、集团公司的产权关系比较明确,集团公司一般是由原始发起公司经过不断的发展、扩张和裂变而来,通过内部投资设立分支企业,通过资本证券市场对外收购,控制其他竞争对手或相关企业。
    三、公司间接收购方式有哪些
    1、直接收购大股东股权
    这是最普遍的方式,也是表现最直接的方式,收购人直接收购大股东的部分股权并实现对大股东的控制,间接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收购人需要有实际的现金流出,来支付上市公司大股东控股方转让股权所需的资金。
    2、对大股东(母公司)增资扩股
    收购方为获取对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对其增资扩股而成为其大股东,从而获得对上市公司母公司控制权,并实现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控制。该种方法可规避收购人的实际将现金流出,收购方所出资金的控制权仍掌握在自己控制的公司中。
    3、出资与大股东成立公司
    收购方与上市公司母公司成立新公司,并由其控股上市公司,在新公司中,收购方处于控股地位,从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控制。这种方式与增资大股东在本质上基本相同,甚至可以认为是向大股东增资扩股的一种特殊方式。
    4、托管
    大股东把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委托给收购人管理,委托收购人来行使大股东的股权,从而使收购人控制上市公司。以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在获得批复前往往采用托管方式,先引入重组方,现在,这一现象同样发生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上,实现了收购人的间接收购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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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1: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