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 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 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但是,若代购者故意逃避海关检查,或者以自用的名义通过海关检查,但实质上用于销售的,从严格意义上讲,均属于逃避关税的行为,涉嫌走私。这样的“代购”就是犯法的。 法律依据:《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